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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朴子市颱風、豪雨、水災災害緊急應變與搶險搶修開口契約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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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111年度朴子市颱風、豪雨、水災災害緊急應變與搶險搶修開口契約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
機關代碼 | 3.76.50.71 |
機關名稱 | 嘉義縣朴子市公所 |
單位名稱 | 嘉義縣朴子市公所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1/02/18 |
截止收件日期 | 111/02/24 17:00 |
開標時間 | 111/02/25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1,000,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4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朴子市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所二樓行政室領(投)標處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標函費每份新台幣500元整2.持悠遊卡臨櫃繳納或至本所市庫-「嘉義縣朴子市農會」繳款,再憑收據領取標函乙份3.郵購者需附郵政匯票及回郵信封並貼足回郵4.其他詳見附加說明。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凡領有政府合格發給土木包工業或各等綜合營造業等與標的相關之公司行號(未受停業、停權處分),具有下列證件,經本所審查合格者。 1.採電子領標者請檢附電子領標憑據。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納稅證明資料(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4.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投標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替該證明(如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s://gcis.nat.gov.tw/mainNew/index.jsp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列印商工登記資料。)】。 5.營造業登記證。 6.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7.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應與正本相符)。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