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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111年傳賢樓空調監控系統更新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


公告類別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考試院111年傳賢樓空調監控系統更新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機關代碼 6
機關名稱 考試院
單位名稱 考試院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11/03/04
截止收件日期 111/03/10 17:00
開標時間 111/03/11 09: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200,000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須為依法設立之「冷凍空調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營業範圍包括冷凍空調技術服務者。並具備承辦本委託案所需事業工程及技術經驗,且未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仍在案者。
1.「冷凍空調技師事務所」應附執業執照(執照須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且於有效期限內)及技師公會會員證(有效期限內)。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應附公共工程顧問公司登記證及冷凍空調公會會員證(有效期限內)。(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公司執照自90年11月12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相關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