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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13年度高雄市公有路邊停車費以網路或手機代收服務案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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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111-113年度高雄市公有路邊停車費以網路或手機代收服務案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11 - 金融中介服務,不包括保險及退休基金服務 |
機關代碼 | 3.97.29 |
機關名稱 |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
單位名稱 | 停車管理中心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1/03/04 |
截止收件日期 | 111/04/06 17:30 |
開標時間 | 111/04/07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45,360,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投標廠商資格: 1.銀行、郵政業者、第一類電信事業者或交通部核准得執行代收縣市政府路邊停車費業務之特許事業之公司或行號(僅須任一項符合):須檢附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依據中華民國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函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如為外國廠商之投標資格及應提出之資格文件:須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並經我國政府認許之分公司、分支機構或辦事處等登記證明文件。 2.機構或法人團體:檢附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合法登記或設?之證明文件,且該文件營業項目?有得以代?收付之有關業務。 3.非營?事業之法人:檢附章程、中央銀?核准設定之清算、票據或?融輔助業文件。 (二)廠商繳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