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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資訊系統及電腦設備維護勞務採購案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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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111年度資訊系統及電腦設備維護勞務採購案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45 - 辦公室機器及設備(包括電腦)之維修服務 |
機關代碼 | A.1.1.23 |
機關名稱 | 內政部警政署高雄港務警察總隊 |
單位名稱 | 後勤科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1/03/16 |
截止收件日期 | 111/03/21 17:00 |
開標時間 | 111/03/22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1,480,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24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投標廠商須為具有電腦設備、資訊軟體設計、製造、安裝、銷售、維修、服務或其相關行業承攬能力,且在國內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廠商,並應檢附下列文件資料接受審查: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詳如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第(一)項。 (二)納稅證明:詳如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第(二)項。 (三)投標廠商應備齊投標須知附件6-「專案小組(含駐點服務)名冊、資格條件審查表」所列投標證明文件(影本即可),並列入資格封必要投標文件,如經本總隊審查認有必要,得通知廠商限期出示文件正本,提供本總隊審查。凡未依規定檢附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得續開價格,亦不得作為本案得標廠商。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