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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胸部X光巡迴車影像檢查及判讀服務


公告類別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111年胸部X光巡迴車影像檢查及判讀服務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3 - 健康及社會服務
機關代碼 3.32.82.1
機關名稱 高雄榮民總醫院屏東分院
單位名稱 高雄榮民總醫院屏東分院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11/03/21
截止收件日期 111/03/29 17:00
開標時間 111/03/30 13: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99,800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一)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
(1)需具備基本資格:國內依法設立登記立案之公司行號、法人或團體。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發該廠商係合法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註: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已於98年4月12日廢止,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檢附;另營業(稅籍)登記資料亦非屬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不得作為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