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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嶼鄉111年度區域排水溝清淤及零星修復開口契約


公告類別 公開招標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烈嶼鄉111年度區域排水溝清淤及零星修復開口契約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機關代碼 3.71.1.10
機關名稱 金門縣烈嶼鄉公所
單位名稱 烈嶼鄉公所建設課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11/03/21
截止收件日期 111/03/31 17:30
開標時間 111/04/01 09: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3,342,828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金門縣烈嶼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94金門縣烈嶼鄉西路6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領標圖說工本費新台幣貳佰元整,自即日起至投標截止日前上班時間內向本所建設課購取光碟乙張。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投標廠商需為合法登記且依法納稅之土木包工業或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廠商,需無不良記錄者,應繳附證明文件:
(一)本採購案相關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二)土木包工業或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登記證書。
(三)土木包工業或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承攬工程手冊及同業公會會員證。
(四)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免稅者,應檢附國稅局出據之營業稅免稅證明文件)
(五)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或金融機構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