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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資料分析與應用服務案


公告類別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111年資料分析與應用服務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2 - 軟體執行服務
機關代碼 3.13
機關名稱 經濟部
單位名稱 資訊中心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11/03/21
截止收件日期 111/04/19 17:00
開標時間 111/04/20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14,590,280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即日起至公告截止日止於上班時間內,至本部總務司出納科(D107室)繳交領標費新台幣300元後,憑據至本部總務司事務科(D206室)領取招標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一、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前項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公立學校檢附公函。如為適用GPA之外國廠商者應依前述資格條件提出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譯本文件。
二、最近1期或前1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影本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 (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未達課稅標準或依法免納稅之廠商,仍應檢附稅捐稽徵機關出具或核章之相關證明文件;投標廠商倘係政府機關或公立大學者免附本項證明文件。
三、最近3年內公司無銀行退票紀錄證明影本(證明書之申請日期需在投標截止日前半年內);非營業單位者本項免提。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