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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溪流域整體改善調適(含逕流分擔與在地滯洪評估)規劃(2/3)-更正公告
公告類別 |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更正公告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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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花蓮溪流域整體改善調適(含逕流分擔與在地滯洪評估)規劃(2/3)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
機關代碼 | 3.13.20.19 |
機關名稱 | 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局 |
單位名稱 | 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局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1/03/25 |
截止收件日期 | 111/03/31 15:00 |
開標時間 | 111/03/31 15:3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3,000,000元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否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更正序號 |
01
前一版公告日(111/03/22)
前一版公告日(111/03/07)
前一版公告日(11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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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1.廠商型態:學校、機構、團體、財團法人、公司等之一。 2. 相關證明文件 (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依法免稅者得免附,但需檢附該證明文件)。 (3)其他 A.廠商為機構、團體、財團法人者,登記或設立至少應具有水資源、水利、土木、研究發展等項目之一 B.廠商為公司者,營業登記或設立應具有工程技術顧問業、研究發展服務業等執業項目之一。 C.廠商為學校者,需出具該校同意計畫主持人參與本案之公文。 D.廠商如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須領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術顧 問公司登記證及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公會或地方公會會員證。 註:以上相關證明文件,請提供影印本。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