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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無線電手提對講機及車裝對講機採購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於 111/04/01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1年度無線電手提對講機及車裝對講機採購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650,000元 ,開標時間111/04/14 11: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1/04/13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111年度無線電手提對講機及車裝對講機採購案
財物類
47 - 收音機、電視, 通訊器材及儀器
5.4.38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111/04/01
111/04/13 17:00
111/04/14 11:00
65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中正路114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100元整,向總務科購買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另如允許合作社為投標廠商,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一)基本資格: 經政府登記核可具備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裝設工程(E701030或E701031)或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F401021)登記之公司行號或法人均可,其營業項目或設立宗旨應與採購標的之供應相 關。 (二)應附具之資格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信用證明文件影本。(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三)廠商納稅證明文件影本。(以下擇一即可) (1)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2)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