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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12年桃廠法蘭現場銲補車修長約工作-更正公告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更正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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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111~112年桃廠法蘭現場銲補車修長約工作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
機關代碼 | 3.13.50 |
機關名稱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單位名稱 | 採購處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1/04/07 |
截止收件日期 | 111/04/18 17:00 |
開標時間 | 111/04/19 11: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15,996,501元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更正序號 |
01
前一版公告日(111/04/20)
前一版公告日(11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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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曾完成煉油廠或石化廠或電廠之法蘭面車修工作,並持有採購機關(構)開具之完工證明文件者,如由完工證明文件所載之案件名稱,無法判斷其與法蘭面車修工作是否相關,則須另持有該案件之契約(契約可節錄部分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負責人名稱、含有前述工作內容及範圍等文件)。 4.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