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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林國中技藝大樓防水隔熱工程
公告類別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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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秀林國中技藝大樓防水隔熱工程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53 - 屋頂及防水工程 |
機關代碼 | 3.76.55.96.1 |
機關名稱 | 花蓮縣立秀林國民中學 |
單位名稱 | 總務處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1/04/13 |
截止收件日期 | 111/04/25 09:00 |
開標時間 | 111/04/25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163,192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 基本資格:經政府登記合格之本縣或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二)應附具之文件: 1.各該業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影印本廠商得自經濟部網站: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另請注意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有效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廠商?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3.與履約能力有關者: ■1.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