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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消防局111年特種搜救訓練基地氣瓶填充室設備採購案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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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花蓮縣消防局111年特種搜救訓練基地氣瓶填充室設備採購案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393 - 其他通用機具 |
機關代碼 | 3.76.55 |
機關名稱 | 花蓮縣政府 |
單位名稱 | 花蓮縣消防局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1/04/14 |
截止收件日期 | 111/04/19 09:00 |
開標時間 | 111/04/19 14: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2,100,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投標時需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立案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廠商得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工商登記資料,並得列印該等資料代之。 (二)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 (三)投標時需檢附空氣灌充機、安全充氣櫃及空氣呼吸器碳纖維瓶之廠牌及型錄(正本或影本),檢附影本者,若有疑義時,得請廠商開標當場提供正本查驗,若型錄未能顯示相關規格時,應檢附「原廠補充之證明或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檢附之型錄應註明本項產品之廠牌、型號等資料,並將符合規格之項號劃線及逐條標示,型錄及文件如外文時應將符合本規格說明處譯成中文說明,以供審核。 2.投標時需檢附原廠代理或銷售授權證明。 3.投標廠商需出具投標保證書,保證本案各項裝備皆由原廠製造,並承擔所有產品使用安全及性能上之責任。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