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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東勢區新盛國民小學111年度校園通道鋪面改善計畫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公告類別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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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臺中市東勢區新盛國民小學111年度校園通道鋪面改善計畫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3 - 綜合工程服務 |
機關代碼 | 3.87.8.95 |
機關名稱 | 臺中市東勢區新盛國民小學 |
單位名稱 | 總務處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1/04/15 |
截止收件日期 | 111/04/19 17:00 |
開標時間 | 111/04/20 08: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211,298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基本資格:投標廠商應為「政府採購法」第8條所稱廠商,並為「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3條所稱之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及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 (二)符合前條「廠商資格」規定之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1.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者,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非營利社團法人、社團法人、機構或團體,請檢附主管機關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國立大專院校得檢附授權書)。 3.建築師、技師、律師等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請檢附建築師開業證明文件、技師執業執照或律師證書。 (三)廠商納稅證明:廠商就下列證明文件擇一檢附。 1.營業稅繳稅證明 2.所得稅證明:最近1年所得稅納稅證明或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 以上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