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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市定古蹟基隆燈塔修復及再利用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交通部航港局 於 111/04/15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基隆市市定古蹟基隆燈塔修復及再利用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29,807,607元 ,開標時間111/04/27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1/04/26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基隆市市定古蹟基隆燈塔修復及再利用工程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3.15.26
交通部航港局
111/04/15
111/04/26 17:00
111/04/27 10:00
29,807,607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一)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
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
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
設立之證明文件;上述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可供查詢列印網址:http://gcis.nat.gov.tw,
營利事業登記證及營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
檢附。
(二)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三)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者: 檢附營造業登記證書
(四)當年度或有效期限內公會會員證明文件及承攬手冊影本。
(五)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
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六)工地負責人資格:具有累積二年以上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
經驗。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
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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