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登入 請 登入

電力修護處熱段組件再生大樓統包工程


公告類別 依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制度實施要點辦理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電力修護處熱段組件再生大樓統包工程
機關代碼 3.13.31
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11/04/20
截止收件日期
開標時間
內容摘要 (加值會員專用)
公開閱覽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公開閱覽期間 111/04/20 ─ 111/04/29
是否提供網路公開閱覽
廠商資格
1.一般規定:
(1)本工程國內投標廠商不允許共同投標。外國投標廠商依照我國營造業法第69條第2項規定,承攬政府公共工程契約金額達十億元以上者,應與我國綜合營造業共同投標,並簽署共同投標協議書。
(2)本工程僅接受我國及與我國已簽署WTO政府採購協定(GPA)之締約國廠商參與投標及作為分包廠商。
...等14項規定
2.共同投標規定:
(1)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不得超過2家,其共同投標廠商成員不得對本工程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
...等9項規定
3.廠商資格:
基本資格:
(1)國內廠商資格:
A.投標廠商持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開業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應包括下列各項之證明文件;a項營業項目為投標廠商必要項目,b項營業項目若有不足者得由分包廠商替代:
a.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b.建築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含其合作建築師)。
...等4項國內廠商資格規定。
[廠商資格詳統包工程採購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下載公開閲覽說明文件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