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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定古蹟朴子水塔修復工程


公告類別 公開招標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縣定古蹟朴子水塔修復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機關代碼 3.13.52.5
機關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區管理處
單位名稱 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11/04/20
截止收件日期 111/05/04 09:00
開標時間 111/05/04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9,473,415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一)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二)特定資格:朴子水塔為縣定古蹟,其古蹟修復或再利用之施工階段,依據「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1條規定應置工地負責人,並依其他法令或契約規定置相關人員。該人員於施工期間,並應確實到場執行業務。
前項工地負責人,應具備下列資格:
A、具有下列實務工程經驗:累積二年以上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
B、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工地負責人資格切結書及下開證明文件:
A.合約封面、金額、雙方用印頁、結案報告書封面及工作人員名單影本。
B.主辦單位出具之工程驗收證明書影本。
C.或其他足以證明之資料。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