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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永安區新興路194-4號前路面改善等五件工程-更正公告


公告類別 公開招標公告-更正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111年度永安區新興路194-4號前路面改善等五件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機關代碼 3.97.79
機關名稱 高雄市永安區公所
單位名稱 高雄市永安區公所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11/04/22
截止收件日期 111/05/02 17:30
開標時間 111/05/03 10: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3,294,057元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前一版公告日(111/05/09)
前一版公告日(111/04/2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永安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永安路3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300元整(含圖說費),以郵政匯票或現金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高雄市永安區公所』,每家廠商1次購領最多以1份為限。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未受停業處分或未被公告為拒絕往來廠商者):
(一)丙級(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本市或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土木或營造業登記證。。
(二)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
(三)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四)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有效期限內)。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