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登入 請 登入
南、北竿航空站111-112年度消防車定期維護保養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北竿航空站 於 111/04/27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南、北竿航空站111-112年度消防車定期維護保養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開標時間111/05/16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1/05/13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南、北竿航空站111-112年度消防車定期維護保養案
勞務類
61 - 機動車輛及機器腳踏車銷售、維修服務
3.15.6.16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北竿航空站
111/04/27
111/05/13 17:00
111/05/16 10:00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北竿航空站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1)應附具之資格文件包含:政府機關核發之公司設立證明或財團法人登記證書(可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影本可)。 (2)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可)。 (3)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影本可)。 (4)本案所附之投標廠商聲明書中第一項至第七項答「是」或未答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聲明書內容有誤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5)投標廠商須為政府登記合格之專業廠商且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6)具有維修及維護證明:維修人員應具國家核發乙級以上汽車維修證照,並經消防車原廠訓練合格認證之技師至少一名或以上,投標時需檢附證明文件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