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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市定古蹟基隆燈塔修復及再利用工程


公告類別 公開招標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基隆市市定古蹟基隆燈塔修復及再利用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機關代碼 3.15.26
機關名稱 交通部航港局
單位名稱 交通部航港局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11/04/28
截止收件日期 111/05/02 17:00
開標時間 111/05/03 11: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29,807,607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一)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
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
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
設立之證明文件;上述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可供查詢列印網址:http://gcis.nat.gov.tw,
營利事業登記證及營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
檢附。
(二)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三)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者: 檢附營造業登記證書
(四)當年度或有效期限內公會會員證明文件及承攬手冊影本。
(五)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
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六)工地負責人資格:具有累積二年以上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
經驗。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
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