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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市定古蹟基隆燈塔修復及再利用工程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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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基隆市市定古蹟基隆燈塔修復及再利用工程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
機關代碼 | 3.15.26 |
機關名稱 | 交通部航港局 |
單位名稱 | 交通部航港局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1/04/28 |
截止收件日期 | 111/05/02 17:00 |
開標時間 | 111/05/03 11: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29,807,607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 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 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 設立之證明文件;上述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可供查詢列印網址:http://gcis.nat.gov.tw, 營利事業登記證及營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 檢附。 (二)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三)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者: 檢附營造業登記證書 (四)當年度或有效期限內公會會員證明文件及承攬手冊影本。 (五)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 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六)工地負責人資格:具有累積二年以上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 經驗。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 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