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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錫山3.5K~7K等4處農路延伸案等18件工程-更正公告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更正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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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馬錫山3.5K~7K等4處農路延伸案等18件工程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
機關代碼 | 3.76.55.57 |
機關名稱 | 花蓮縣光復鄉公所 |
單位名稱 | 花蓮縣光復鄉公所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1/04/29 |
截止收件日期 | 111/05/09 09:00 |
開標時間 | 111/05/09 09:3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4,009,874元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更正序號 |
01
前一版公告日(111/05/16)
前一版公告日(111/05/02)
前一版公告日(11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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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光復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政府採購公告及公報發行辦法-第7條 依本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辦理之招標公告,應登載下列事項: 一、有案號者,其案號。 二、機關之名稱、地址、聯絡人(或單位)及聯絡電話。 三、招標標的之名稱及數量摘要。有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者,其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四、招標文件之領取地點、方式、售價及購買該文件之付款方式。 五、收受投標文件之地點及截止期限。 六、公開開標者,其時間及地點。 七、須押標金者,其額度。 八、履約期限。 九、投標文件應使用之文字。 十、招標與決標方式及是否可能採行協商措施。 十一、是否屬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 十二、是否適用我國所締結之條約或協定。 十三、廠商資格條件摘要。 十四、財物採購,其性質係購買、租賃、定製或兼具二種以上之性質。 十五、是否屬公共工程實施技師簽證者。 十六、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者。 政府採購公告及公報發行辦法-第8條 下列政府採購公告應登載之事項,準用前條之規定: 一、依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九款至第十一款規定辦理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公告。 二、依本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於採購公報公開邀請廠商提供書面報價或企劃書之公告。 三、依本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一條第二項第二款規定邀請所有符合資格廠商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