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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花蓮原鄉e市集網站營運及行銷計畫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花蓮縣政府 於 111/05/02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1年花蓮原鄉e市集網站營運及行銷計畫」,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1,500,000元 ,開標時間111/05/12 17: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1/05/12 17: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111年花蓮原鄉e市集網站營運及行銷計畫
勞務類
842 - 軟體執行服務
3.76.55
原住民行政處
111/05/02
111/05/12 17:00
111/05/12 17:30
1,50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一)基本資格:與本採購標的有關之相關行業或法人團體、學校等。 (二)應所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依法設立之證明文件:(1)法人團體: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證明文件、組織章程。 (2)學校:出具學校同意參加投標之文件、投標廠商授權書。 (3)公司行號: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 (1)屬營業稅繳納證明者,為營業稅繳納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營業人銷售實質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依法免繳納營業稅稅金者:繳交申報書影本。 (3)依法免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稅金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4)學校免繳驗。 3.廠商信用證明影本: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影本,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蓋章者無效。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切結書1。 6.電子領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