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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3號東山服務區東側土地廢棄物檢測工作(111)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於 111/05/04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國道3號東山服務區東側土地廢棄物檢測工作(111)」,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1,262,750元 ,開標時間111/05/10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1/05/09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國道3號東山服務區東側土地廢棄物檢測工作(111)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3.15.28.3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111/05/04
111/05/09 17:00
111/05/10 10:00
1,262,750元
05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附加說明
一、廠商資格: 1、營業登記有案之環境檢測業(J101050)或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廠商,未受停業處分者。 2、投標廠商須具備有效期內之:(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環境工程科)影本;(2)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測定機構許可證影本,許可項目至少需包括事業廢棄物採樣方法(NIEA R118.05B)、土壤採樣方法(NIEA S102.63B)及監測井地下水採樣方法(NIEA W103)。 3、前項應符合資格,投標廠商應至少具備其中一項(即符合前項之(1)或(2)資格之一);其他應符合資格,投標廠商得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者代之,唯投標時應檢附投標廠商與分包廠商合作同意書正本及許可證影本。 二、應提送證件: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證明文件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