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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無障礙設施增設電梯工程設計、監造委託技術服務案
公告類別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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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改善無障礙設施增設電梯工程設計、監造委託技術服務案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
機關代碼 | 3.80.5.68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立東興國民中學 |
單位名稱 | 桃園市立東興國民中學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1/05/04 |
截止收件日期 | 111/05/24 17:00 |
開標時間 | 111/05/25 09: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330,185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技術服務:建築師事務所: A建築師開業證書。 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技術顧問機構: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建築師執業執照。 C公會會員證 2、廠商納稅證明: (1)營業稅繳稅證明者應附文件: 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2)依法免繳納營業稅稅金者應附文件:應繳交申報書影本。 (3)自然人或依法應繳納綜合所得稅證明者: 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繳稅證明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年證明者,得以前一年之納稅證明代之。 (4)依法免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稅金或綜合所得稅證明者,憑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者: 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