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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頭份市戶政事務所辦公廳舍租賃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苗栗縣頭份市戶政事務所 於 111/05/09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苗栗縣頭份市戶政事務所辦公廳舍租賃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5,544,000元 ,開標時間111/05/20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1/05/19 17: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苗栗縣頭份市戶政事務所辦公廳舍租賃案
財物類
532 - 建地及相關土地
3.76.45.15.19
苗栗縣頭份市戶政事務所
111/05/09
111/05/19 17:00
111/05/20 10:00
5,544,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51苗栗縣頭份市信義里和平路6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如下: (一)房地所有權人屬自然人者: 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屬法人者:檢附合格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二)所得稅或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或免稅證明文件: 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