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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福一號船舶蓄電池系統更新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高雄市輪船股份有限公司111/05/10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旗福一號船舶蓄電池系統更新」,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11,550,000元 ,開標時間111/05/24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1/05/23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旗福一號船舶蓄電池系統更新
財物類 464 - 蓄電池、一次性電池及其零件
3.97.29.4
機務部
111/05/10
111/05/23 17:00
111/05/24 10:00
11,55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7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於辦公時間內至高雄市輪船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購買,工本費新臺幣壹佰元整。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其登記營業項目列有CD01010「船舶及其零件製造業」、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CC01090「電池製造業」、F401010「國際貿易業」、E604010「機械安裝業」、E603010「電纜安裝工程業」、IG03010「能源技術服務業」等兩個項目以上,得作為本案履約且非屬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均可參與投標。
(2)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應檢附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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