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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檢驗試劑(含CT值)開口契約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於 111/05/10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檢驗試劑(含CT值)開口契約」,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14,572,800元 ,開標時間111/05/18 16: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1/05/17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檢驗試劑(含CT值)開口契約
財物類 352 - 醫藥產品
A.51.1.4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秘書室
111/05/10
111/05/17 17:00
111/05/18 16:00
14,572,800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81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本院精神科研究大樓4樓採購小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00元/現金或匯票
※基本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二)廠商納稅證明
(三)藥商或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投標標的為藥品者,應檢附藥商許可執照;投標標的為醫療器材者,應檢附藥商或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依規格表,需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證者檢附。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證得以分包廠商之文件代之。(非屬醫療器材則免)
※其他非屬資格之應備文件:
(一)衛生福利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申請醫療器材專案輸入之核准名單(TFDA EUA)證明
(二)儀器設備/試劑產品型錄或說明及平行測試結果報告。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委託代理授權書(得於進入標場時提送)。
(五)押標金繳納證明(標場不收現金)。
(六)當次之領標收據或電子憑據(得於進入標場時提送)。
前述資格文件,請詳參投標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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