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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臺北市無形文化資產保存維護暨調查計畫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於 111/05/12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1年臺北市無形文化資產保存維護暨調查計畫」,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1,200,000元 ,開標時間111/05/26 11: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1/05/25 17: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111年臺北市無形文化資產保存維護暨調查計畫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3.79.59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111/05/12
111/05/25 17:00
111/05/26 11:00
1,20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東北區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新台幣200元,請先至秘書室出納繳費後領取
一、詳投標須知第貳節 二、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1.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任一項符合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a.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b.章程: (2)學校: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 (3)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 會議及展覽服務業 2.廠商納稅證明:詳投標須知第貳節、十三、(一)、2 (1)營業稅繳稅證明 (2)所得稅證明 (3)依法得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