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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分局竹林派出所周邊排水溝整建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和平分局 於 111/05/17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和平分局竹林派出所周邊排水溝整建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477,000元 ,開標時間111/05/24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1/05/23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和平分局竹林派出所周邊排水溝整建工程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3.87.13.32
行政組
111/05/17
111/05/23 17:00
111/05/24 10:00
477,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投標廠商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者之基本資格: (1)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2)營業項目及代碼:(E101)綜合營造業、 (E102)土木包工業 廠商資格證件: (1)公司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備註: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並請參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釋例。 (2)公會會員證影本。(非屬公司、行號者免附)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3)最近一期納稅證明。(非屬公司、行號者免附,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