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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公立幼兒園設園增班-改善基礎環境及教學設備購置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桃園市平鎮區文化國民小學 於 111/05/17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1學年度公立幼兒園設園增班-改善基礎環境及教學設備購置」,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2,706,578元 ,開標時間111/05/24 08: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1/05/23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111學年度公立幼兒園設園增班-改善基礎環境及教學設備購置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3.80.7.56
文化國民小學
111/05/17
111/05/23 17:00
111/05/24 08:30
2,706,578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內政部登記合格室內裝修業、土木包工業、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相關行業。(廠商登記證明文件) 1. 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且該文件須足以認定投標廠商得從事上開資格規定之有關業務。 2.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惟不含營利事業登記證(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如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者,將啟動政府採購法第51條澄清程序並依事實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