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登入 請 登入

111年度竹苗營業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及計畫書撰寫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竹苗營業處 於 111/05/17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1年度竹苗營業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及計畫書撰寫」,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4,975,459元 ,開標時間111/05/31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1/05/30 17: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111年度竹苗營業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及計畫書撰寫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3.13.50.41.11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竹苗營業處
111/05/17
111/05/30 17:00
111/05/31 10:00
4,975,459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業項目登記有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或E103101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如無前述兩項,得以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需為環境工程科】替代之)(勿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
2.廠商納稅之證明。
廠商最近一期納稅證明。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曾承攬加油站或石化油品類污染場址之污染改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七條第五項)或控制或整治計畫(土壤及地下水汙染整治法第十二條)等規劃設計或系統操作工作,並持有業主開具之完工證明。
上項完工證明之場址必須持有縣市政府解除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管制之公告,或環保署解除污染整治場址管制之公告。
4.廠商信用之證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未使用票據者亦需申請)。
5.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Loading...

處理中,請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