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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研究處大樓屋頂防水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更正公告


公告類別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更正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經濟研究處大樓屋頂防水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機關代碼 A.7.31.1
機關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名稱 不動產管理部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11/05/18
截止收件日期 111/05/27 09:30
開標時間 111/05/27 10: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204,676元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前一版公告日(111/05/31)
前一版公告日(111/05/16)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一)基本資格:
登記開業之1.建築師事務所或2.土木技師事務所或3.結構技師事務所或4.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未受主管機關停止執行業務處分者,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情形者。
(二)應附具證明文件影本: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建築師開業證書影本)。
2.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建築師公會會員證或技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3.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建築師、土木技師或結構技師證書影本)。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