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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清理乙式-公告再利用事業廢棄物(廢預力電桿)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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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委託清理乙式-公告再利用事業廢棄物(廢預力電桿)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
機關代碼 | 3.13.31.23 |
機關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鳳山區營業處 |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鳳山區營業處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1/05/18 |
截止收件日期 | 111/05/30 17:00 |
開標時間 | 111/05/31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2,772,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5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鳳山區營業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青年路1段100號事務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210元整,請繳存至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第5811-119-490006-7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詳投標須知第58條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6)其他: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之許可證明 1.公告再利用事業廢棄物投標廠商須具有下列資格文件: 符合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公告之管理方式收受事業廢棄物進行再利用之機構,應檢附經所在地縣市主管機關檢核認可之證明文件(許可證明效期應大於開標日起2個月)並登載有該項(R-0504廢預力電桿)再利用廢棄物種類。得標商得自行清除廢棄物或委託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公民營清除機構代為清除,另應於投標時檢附委託清除之委託書及該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清除機構之許可證件及繳稅證明,不得於事後提出。 2.廠商於辦理增資等變更登記手續期間,如因原證件隨案送審,致無證件可繳驗時,應提送其主管機關之證明文件。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