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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充實基礎教學實習設備計畫快速梅花爐等2項22組採購案 更正公告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永平學校財團法人桃園市私立永平工商高級中等學校 於 111/05/19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1年度充實基礎教學實習設備計畫快速梅花爐等2項22組採購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1,224,600元 ,開標時間111/05/27 09: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1/05/26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更正公告
招
111年度充實基礎教學實習設備計畫快速梅花爐等2項22組採購案
財物類
445 - 食品, 飲料及菸草處理之機具及其零件
3.93.55.12
總務處
111/05/19
111/05/26 17:00
111/05/27 09:00
1,224,600元
是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元 總計 41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永平學校財團法人桃園市私立永平工商高級中等學校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證明文件: 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以影本為原則,廠商所提出之資格文件影本,本機關於必要時得限期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查驗結果如與正本不符,係偽造或變造者,依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 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組織者請檢附公司執照或經濟部准予公司登記之公函或證明文件(該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如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