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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嘉義縣大林掩埋場底渣清運再利用計畫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嘉義縣環境保護局 於 111/05/19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1年度嘉義縣大林掩埋場底渣清運再利用計畫」,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25,990,000元 ,開標時間111/05/31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1/05/31 09: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111年度嘉義縣大林掩埋場底渣清運再利用計畫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3.76.50.3.5
環保設施管理科
111/05/19
111/05/31 09:00
111/05/31 10:00
25,990,000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環境保護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13嘉義縣朴子市祥和二路西段2-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自領或通訊購買標函費新台幣400元整
(一)、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三者擇一): (1)曾經完成焚化廠底渣再利用驗收證明文件。 (2)曾經或目前有承攬焚化廠底渣再利用契約文件。 (3)工廠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底渣篩分、破碎及篩選等設備購買、設置、運轉或其他足以證明廠商具有該項設備之證明文件並應檢具現場設備照片。 (三)領有公民營廢棄物清理或處理許可證,許可處理廢棄物種類應包含「焚化爐底渣」(廢棄物代碼D-1103) 。 (四)、切結書: 1.刑事、民事與行政責任。 2.每月餘裕處理量3,000公噸以上餘裕處理量說明切結書。 3.產品種類與再利用用途切結書。 4.具有底渣篩分、破碎或篩選等設備之切結書。 (五)、特定資格(限特殊或巨額之採購方可規定特定資格條件):特定資格證明文件(兩者二擇一): 1.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之證明文件。 2.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之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