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登入 請 登入
福州分行111年資訊設備汰換暨建置優化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
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福州分行111年資訊設備汰換暨建置優化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52 - 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
機關代碼 | A.7.31.1 |
機關名稱 |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單位名稱 | 福州分行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1/05/20 |
截止收件日期 | 111/06/06 14:00 |
開標時間 | 111/06/06 14:3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2,981,347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否 原因 駐外機構之採購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中國福州市台江區光明南路1號升龍匯金中心39樓3908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1.投標廠商應為中國大陸境內註冊的獨立法人實體,註冊成立時間不少於2年,於截止投標日前,由投標廠商提出公司註冊文件或其他證明文件。 2.投標廠商需具備完成類似本案銀行承做安裝、維修及售後服務之專業能力,由投標廠商提出「契約影本及驗收完成」等證明文件,並應提送以下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之技術人員應對本行所採購之項目須具備專業訓練證明及資通安全訓練之證明(如資通安全專業證照、或網路管理等證照或訓練課程等),以證明具備資通安全之專業能力。 (2)投標廠商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簽約日之次日起30日內於福州地區設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投標廠商出具承諾證明者,如未能於簽約日之次日起30日內提交該設立相關證明文件,則臺灣銀行福州分行股份有限公司將解除契約並沒收廠商之履約保證金。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