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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12年台南供氣中心轄區天然氣設備及管線藥劑止漏工作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於 111/05/30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1~112年台南供氣中心轄區天然氣設備及管線藥劑止漏工作」,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954,890元 ,開標時間111/06/07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1/06/06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111~112年台南供氣中心轄區天然氣設備及管線藥劑止漏工作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3.13.50
採購處南部採購中心採購三組
111/05/30
111/06/06 17:00
111/06/07 10:00
954,89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投標廠商之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詳投標須知第六十五點(二)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曾完成煉油廠或石化廠或油庫油氣類設備藥劑止漏工作,且完成〝管線、設備以高壓夾具止漏施工工作〞,投標時檢附業主開具承攬該項工作之完工證明文件影本供審,詳述如下:(1)業主開具之驗收合格證明文件者能看出 1)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與負責人名稱印章或 2)業主機關印信(關防章))。(2)廠商應另檢附該項工作之契約文件(上述(1))供審閱(可節錄部份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負責人名稱、內容範圍等文件)。上述兩項缺一為不合格標。
4.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備註:經濟部自98年4月2日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index.jsp)網站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之資料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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