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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歷史建築原台中州農會田中倉庫修復工程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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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彰化縣歷史建築原台中州農會田中倉庫修復工程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59 - 其他專業工程 |
機關代碼 | 3.76.47.24 |
機關名稱 | 彰化縣文化局 |
單位名稱 | 文化資產科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1/05/31 |
截止收件日期 | 111/06/20 08:30 |
開標時間 | 111/06/20 09:3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74,130,898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4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文化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廠商資格: 1、基本資格:政府登記有案之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者。(惟施工說明書訂定廠商資格與投標須知訂定廠商資格不一致者,以投標須知為準) 2、特定資格: (1)工地負責人: a.具有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請檢附實務工程經驗之證明文件。 b.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c.古蹟修復工程經費達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者,並領有營造業法所定工地主任執業證。 (2)傳統匠師(泥作匠師、木作匠師),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之證明文件(擇一檢附): a.經主管機關認定為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保存者。 b.內政部刊印之臺閩地區傳統工匠名錄所列之匠師者。 c.其他具有相當傳統技術及成果,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公告者。 (3)上列擬聘用人員簡歷表(含項目、姓名、照片、身分證字號、本人簽名及蓋章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同意參與切結同意書。 (二)證明文件:詳附加說明四。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