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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山林業暨鐵道文化路徑建置計畫


公告類別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阿里山林業暨鐵道文化路徑建置計畫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機關代碼 3.45.4.9
機關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
單位名稱 綜合企劃科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11/06/15
截止收件日期 111/06/22 09:00
開標時間 111/06/22 10: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已超過領標期限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其他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大專院校學術機關團體或研究機構,應檢附學校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免附納稅證明文件
4.具有原住民廠商資格者,應檢附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1)獨資經營組織:請檢附負責人之戶籍謄本及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機構、法人或團體:請檢附所在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證明(須於有效期間內)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