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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服務區營業大廳及公廁屋瓦汰換防水改善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工作


公告類別 公開招標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南投服務區營業大廳及公廁屋瓦汰換防水改善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工作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機關代碼 3.15.28.2
機關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單位名稱 工務科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11/06/20
截止收件日期 111/07/01 09:00
開標時間 111/07/01 14: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1,153,000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已超過領標期限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其他
一、符合營業登記有案之建築師事務所且未受停業處分者。
二、無「政府採購法」第38條、第39條第2項及第3項、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第1項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投標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執業執照:建築師證書。[影本]
2.開業證明:建築師事務所開業證書。[影本]
二、廠商依建築師法加入建築師公會之證明: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正本或影本]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