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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六年級校外教學活動


公告類別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111學年度六年級校外教學活動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4 - 支援及輔助運輸服務
機關代碼 3.97.8.31
機關名稱 高雄市燕巢區燕巢國民小學
單位名稱 高雄市燕巢區燕巢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11/07/14
截止收件日期 111/07/18 17:00
開標時間 111/07/19 09: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315,820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已超過領標期限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其他
(一)投標廠商應備資格及證明文件:國內廠商其營業項目登記為旅行業或其相關行業,請檢附下列證件資料:
1.交通部觀光局核發之執照。
2.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3.有效期之公會會員證明。
4.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不及提出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或復業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免課稅之廠商請檢附稅捐主管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或開標前2個月內核發之無欠稅證明文件。
(二)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或受其監督之機關為買賣、租賃、承攬等交易行為。違反該規定者,處該交易行為金額一倍至三倍之罰鍰。所謂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依照「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規定認定。
(三)廠商其負責人、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顧問等人員,如有「公務人員服務法」增訂第14條之1規定應迴避對象者,不得參與應徵或甄選。
(四)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以影本為原則。
(五)投標廠商所提出之資格文件影本,本機關(校)於必要時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正本供查驗,查驗結果如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