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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12年勞務承攬中部訓練中心駕駛講師-更正公告
公告類別 |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更正公告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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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111-112年勞務承攬中部訓練中心駕駛講師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2 - 教育服務 |
機關代碼 | 3.15.25.47 |
機關名稱 | 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 |
單位名稱 | 中部訓練中心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1/07/14 |
截止收件日期 | 111/07/20 12:00 |
開標時間 | 111/07/20 14: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1,200,000元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更正序號 |
01
前一版公告日(111/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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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光明1路300號行政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已超過領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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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其他 (一)基本資格: 1.中華民國之國民。 2.高中以上學校畢業。 3.男性須服完兵役或免役。 4.持有職業大客車(或以上)之駕駛執照且3年內無違規記點。 5.須持有汽車駕駛教練合格證書(104年6月30日以前取得證書者需先參加回訓)。 6.須持有汽車駕駛考驗員證。 7.本案投標廠商(自然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品行端正,無素行不良紀錄(須有無重大刑事案件證明)。 (2)身心健康,具備遊覽車駕駛經驗尤佳。 (3)無重大疾病致無法駕駛大客車,需出具三個月內之身體健康檢查證明(須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64-1條規定)。 (二)證明文件: 1.履歷表。 2.國民身分證影本。 3.有效之職業大客車(或以上)駕照影本及駕駛大客車經歷證明(向服務單位或監理所站運輸管理申請)。 4.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5.汽車駕駛教練合格證書影本。 6.汽車駕駛考驗員證書影本。 7.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例如:汽車檢驗員證、汽車修護技工執照等相關證照)。 8.無重大刑事案件證明及身體健康檢查證明。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