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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公園仁愛路停車場地面層球場復原統包工程-更正公告


公告類別 公開招標公告-更正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屏東公園仁愛路停車場地面層球場復原統包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7 - 運動及娛樂工程
機關代碼 3.76.53
機關名稱 屏東縣政府
單位名稱 交通旅遊處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11/07/29
截止收件日期 111/08/08 17:30
開標時間 111/08/09 09: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28,049,548元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更正序號 01
前一版公告日(111/08/03)
前一版公告日(111/07/28)
前一版公告日(111/07/13)
前一版公告日(111/07/06)
前一版公告日(111/06/23)
前一版公告日(111/06/22)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行政處庶務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行政處庶務科)
已超過領標期限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其他
A. 共同投標:本採購應由具備本點資格之下列廠商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3家,並【由施工廠商為投標廠商,不允許同業共同投標,就其他應符合資格之一部分,得以分包廠商代之】。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並於得標後共同具名簽約。共同投標協議書並為契約之一部。共同投標廠商成員不具足下列第(a)至第(e)小目規定資格之各業種廠商者,必須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三十六條第一項另尋不足業種之廠商,辦理專業分包,並於投標時出具經公證或認證之「專業分包協議書」。專業分包協議書並為契約之一部:(a)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b) 建築師事務所。(c) 專業技師事務所(科別:土木或結構工程)。(d) 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e)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B.單獨投標:投標廠商需同時符合施工廠商及設計廠商資格,本採購得由綜合營造業單獨投標,惟必須另尋具備上開第(b)至第(e)小目規定資格之其他不足業種廠商,辦理專業分包,並於投標時出具經公證或認證之「專業分包協議書」。專業分包協議書並為契約之一部。
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