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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南區營業處第十期配電饋線自動化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南區營業處 於 111/08/02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南區營業處第十期配電饋線自動化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93,975,000元,開標時間111/08/09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1/08/08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南區營業處第十期配電饋線自動化工程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3.13.31.4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南區營業處
111/08/02
111/08/08 17:00
111/08/09 10:00
93,975,000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南區營業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持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者,其營業項目至少應包括CC01010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或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四類之任一類之合法廠商。 (註:營業項目應符合經濟部商業司所定「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之項目。如投標廠商所營事業項目係為代碼化實施前,以文字敘述方式登記者,請廠商自行提示登記業務內容與資格規定之營業項目之相關性,製成對照表,並置於資格封內,本公司將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89.03.17(89)工程企字第89007116號函之規定認定。) 2.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 廠商請自行確認符合附件一「技術文件製作說明」5.1.3及5.2.12之規定,即FRTU、FTU定型試驗報告之委託試驗廠商須為本案之投標廠商,以免雖符合廠商資格之規定,卻不符規格標之要求遭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