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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榮溫泉暨觀光產業發展計畫溫泉井體委託規畫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公告類別 |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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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萬榮溫泉暨觀光產業發展計畫溫泉井體委託規畫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
機關代碼 | 3.76.55.63 |
機關名稱 | 花蓮縣萬榮鄉公所 |
單位名稱 | 花蓮縣萬榮鄉公所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1/08/02 |
截止收件日期 | 111/08/17 09:00 |
開標時間 | 111/08/17 09:3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3,725,095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萬榮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已超過領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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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具備工程規劃設計與監造營業項目之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或 法人機構等廠商(須具備本工程執業技師為土木工程或水利工程 其中一項者。 (二)應檢附(具)之證明文件: (1)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術顧問機構廠商登記或設 立證明(如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執業執 照、開業證明、或其他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得以列 印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文件。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 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 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 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會或商業團體證明。如會員 證。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切結書。 (6)電子領標證書列印紙本。 (7)服務建議書1式8本。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