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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利村馬太鞍聚會所周邊道路改善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花蓮縣萬榮鄉公所 於 111/08/03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明利村馬太鞍聚會所周邊道路改善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523,323元,開標時間111/08/09 09: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1/08/09 09: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明利村馬太鞍聚會所周邊道路改善工程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3.76.55.63
花蓮縣萬榮鄉公所
111/08/03
111/08/09 09:00
111/08/09 09:30
523,323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萬榮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3.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廠商資格:凡登記合格之本縣或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廠商。 (二) 應檢附(具)之證明文件: (1) 廠商登記或立案證明(公司登記證或商業登記證明亦或法人登記證等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 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會或商業團體證明。如會員證。 (3) 原住民廠商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原住民廠商如係獨資人,請檢附負責人註記原住民身份之戶籍謄本及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關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如係為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將檢附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核發有效期間6個月內之證明文件) (4) 納稅證明文件。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15日前),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5) 押標金繳納單據(正本)。 (6) 投標廠商聲明書。 (7) 切結書。 (8) 電子領標證書列印紙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