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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上鄉富興、振興、福文及陸安部落文健站周邊設施改善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臺東縣池上鄉公所 於 111/08/03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池上鄉富興、振興、福文及陸安部落文健站周邊設施改善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6,737,000元,開標時間111/08/09 09: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1/08/08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池上鄉富興、振興、福文及陸安部落文健站周邊設施改善工程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3.76.54.60
臺東縣池上鄉公所
111/08/03
111/08/08 17:00
111/08/09 09:00
6,737,000元
03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東縣池上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58臺東縣池上鄉中山路10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250元整,現金繳納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丙等以上之營造廠商、本縣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且未經停權停業懲處之合格廠商。 2.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3.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代之。 4.招標文件規定之其它資格證明文件:未遭受停權及停業處分。 備註:經濟部98年4月2日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index.jsp)網站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之資料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