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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拖板車1台


公告類別 公開招標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電動拖板車1台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35 - 吊車,操作處理設備及其零件
機關代碼 3.47.1
機關名稱 中央印製廠
單位名稱 中央印製廠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11/08/04
截止收件日期 111/08/16 16:00
開標時間 111/08/17 09: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246,750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3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已超過領標期限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前項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本廠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注意:依據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注意:依據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依法免稅者須附免稅證明。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