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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學生專車


公告類別 公開招標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111學年度學生專車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機關代碼 3.80.5.51
機關名稱 桃園市立文昌國民中學
單位名稱 桃園市立文昌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11/08/04
截止收件日期 111/08/09 17:00
開標時間 111/08/10 09: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6,210,000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已超過領標期限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具有履約標的營業項目及履約能力之合法汽車運輸業(營運種類:遊覽車客運業、公路汽車客運業)。資格證明文件自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之「商工查詢服務」下載。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 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切結書。
(五)交通部公路總局評鑑為乙等以上遊覽車公司之遊覽車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