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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高三校外教學勞務採購案


公告類別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111學年度高三校外教學勞務採購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41 - 旅館及其他住宿服務
機關代碼 3.92.5.11
機關名稱 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單位名稱 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11/08/04
截止收件日期 111/08/09 17:00
開標時間 111/08/10 10: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921,200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已超過領標期限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基本資格
1.營利事業登記合格之旅遊或旅遊相關業2.領有經濟部核發公 司執照3.交通部觀光局核發旅行業執照4.旅行同業公會核發之會員證書。
二、投標時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 廠商納稅之證明:廠商應提出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執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依法免納營業稅者,應提出免納稅證明。
(三) 廠商之信用證明: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