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登入 請 登入

111年度萬榮鄉中區景觀植栽之環境綠美化工作勞務採購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花蓮縣萬榮鄉公所 於 111/08/05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1年度萬榮鄉中區景觀植栽之環境綠美化工作勞務採購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360,000元,開標時間111/08/10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1/08/09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111年度萬榮鄉中區景觀植栽之環境綠美化工作勞務採購案
勞務類 881 - 附帶於農、牧、林之服務
3.76.55.63
花蓮縣萬榮鄉公所
111/08/05
111/08/09 17:00
111/08/10 10:00
36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萬榮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3.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載有具備本契約主要事項履約能力之廠商且領有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二) 檢具證明文件:
1.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2.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限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4.若為原住民廠商應檢附負責人個人之戶籍謄本一份;如為機構、法人、團體且原住民社員、會員、理監事、董監事人數及其持股比率各達80%以上,經申請領有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六個月內有效證明(非原住民廠商不需檢附)。
Loading...

處理中,請稍候...